浮山村委會是基層群眾自治組織,也是我國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截止2023年2月20日,員工周壹至周五上午8: 00上班,中午12下班,下午2: 00下班,下午6: 00下班。
浮山村委會的職責包括:
1.組織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組織村民依法參與村級事務管理。
2、依法管理本村屬於本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3.組織和服務農業生產,組織村民發展經濟,依法管理村財產和集體所有財產,引導村民走* * *致富之路。
4.處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秩序,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建議。
5.組織村民進行農業技術學習和培訓,利用科技發展經濟;開展文化法制宣傳教育和群眾性精神文明活動,提高村民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明素質和民主法治意識。
6.教育引導村民加強民族團結,和睦相處,相互合作;教育引導村民樹立公民意識、法律意識、文明意識。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綜上所述,浮山村委會是村民自治組織,代表村民行使自治權,履行義務,為村民服務。同時,它是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平臺,也是服務村民、促進農村發展的重要力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十壹條
村民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更換村民委員會成員。村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任期屆滿應當進行換屆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連選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