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大額轉讓或贈與價值較大的財產(如貴重珠寶、汽車)時,是無條件贈與(不可撤銷)還是附條件贈與(贈與合同可以解除,贈與要求返還)需要具體案例分析。大額贈與通常被認為是以同居或結婚為目的的附條件贈與。雙方分手後贈與,達到(實現)解除合同的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前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性質和道德義務且依法不可撤銷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