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01年,我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已經開展了十五年,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普法工作繼續向深度拓展,向廣度推進,初步實現了從法律知識啟蒙教育向以領導幹部為重點提高全民法律意識的轉變,從單壹的普法向全面推進依法執政實踐的轉變。
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公民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是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內容,也是“十五”計劃提出的重要任務和實施“十五”計劃的法制保障。
2001年4月26日中央、國務院轉發的《中宣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劃》確定:“我國現行憲法實施之日,即65438+2月4日,作為每年的全國法制宣傳日。”
目的是在廣大幹部群眾中進壹步牢固樹立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國家壹切權利屬於人民、公民權利與義務平等、依法治國、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