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如何確定教師的績效?

如何確定教師的績效?

教師績效考核主要包括:教師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的情況,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任務的成績,包括師德、教育教學、從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

《意見》指出,對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的教師,全額發放基本績效工資;對表現突出或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根據不同情況給予績效工資獎勵。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合理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順序,堅持向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教師傾斜,適當拉大分配差距。

擴展數據

績效考核的實施應遵循幾個基本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的專業性、實踐性和長期性特點;

2.以德為先,註重績效,完善績效考核內容,把師德放在首位,註重教師履行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鼓勵先進,促進發展,激勵教師投身教書育人,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學能力;客觀公正,簡單易行。

參考資料:

人民網-教師績效工資主要依據考核結果。

  • 上一篇:2023年江西高考成績什麽時候出來?
  • 下一篇:解決勞動權益糾紛的法律形式有哪些,是大壹新生思考的問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