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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被強制跳槽違法嗎?

不合法。公司強制員工跳槽,員工不同意。在這種情況下,公司違反了相關法律的規定。員工可以不同意或終止勞動合同,並向公司要求賠償。壹方不得隨意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除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可以變更。是違法的,用人單位在調動崗位時需要與勞動者協商變更勞動合同;單方調崗違反勞動合同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律責任,排除勞動者的權利;(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應當經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規定的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非法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不提前通知用人單位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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