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的頒布,標誌著我國教育進入了全面依法治教的新階段,將對我國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對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擴展數據:
主要規定:
第五條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六條?教育要堅持德育為主,加強對受教育者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增強其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國家對受教育者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以及理想、道德、紀律、法制、國防和民族團結教育。
第七條?教育應當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的歷史文化傳統,吸收人類文明發展的壹切優秀成果。
第八條?教育活動必須符合國家和社會的利益。國家將教育與宗教分開。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第九條中國人民和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
百度百科-中國人民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