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教育教學行為
b、教育教學活動
c、教育社會關系
d、教育行政關系
教育法律關系是指由教育法律規範確認和調整的教育關系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它是教育法律規範在教育活動中的體現。它由三個要素組成,即主體、客體和內容。
任何壹種教育法律關系都是以相應的現有教育法律規範為基礎的。教育法律規範只能在具體的教育法律關系中實現。
壹般來說,只有當作為教育法律規範適用條件的法律事實出現時,特定的法律關系才會產生、變更或消滅。學術界對其性質有兩種不同的看法。壹種是將其歸結為行政法律關系。
法律依據:《義務教育法》第6條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改善薄弱學校辦學條件,采取措施保障農村和少數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保障經濟困難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國家組織和鼓勵經濟發達地區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實施義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