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會觸犯什麽法律,要看情況:第壹,學校作為義務教育機構,給學生補課,違反了教育部門的規定;
第二,非義務教育機構周末給學生補課,不違反教育部門的規定;
第三,接受補課的學生,無論是義務教育機構還是商科教育服務機構提供的補課,都不認為違反了教育部門的規定。
義務教育法
第二十五條
學校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不得通過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和服務謀取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造成損失的;
(二)體罰學生,經教育無效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壹,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