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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通知學校老師強制學生放下手機。老師的行為是否已經觸犯了法律?

老師強制學生砸手機,已經觸犯了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搶劫公司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搶劫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新聞中老師的行為已經犯了搶奪罪。現在涉事老師已經停課接受調查,學校也安撫了學生和家長。

事情的經過是,蒙自市中學三名學生帶手機進學校,被老師強制摔手機的視頻引起網友熱議。蒙自市教體局也發布通報稱,網上視頻屬實。涉事教師在對學生進行教育時,因管理方式不當引發社會關註,該教師被停職調查。現在很多學校為了讓學生安心在學校學習,都做出了明確的禁令,禁止中小學生帶手機進校園。這位老師的做法確實有點極端,但問題迫使我覺得學生有明確的禁令,何必以身試法呢?

這個年紀,不是玩手機的時候,要以學習為主。老師的做法真的很極端。如果學生發現自己有手機,可以暫時沒收。放假後帶他們回家,告訴他們不要帶回來,才是正確的做法。但是,老師的做法很極端。如果他發現有學生帶手機來學校,他會掉,也會對學生造成壹定的心理障礙。

其實很多家長都可以理解,不讓學生帶手機,因為這樣容易分散學生的註意力,而且這個年齡也不是玩手機的年齡,容易形成攀比心理,會對其他很多窮孩子造成心理傷害。但是,手機畢竟是私人物品。雖然有學生違規帶手機來學校,但是老師沒有權利讓學生摔壞。其實老師可以制定壹個規則,讓學生入學後上交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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