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加快新冠肺炎疫苗接種,必須守住安全底線。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的要求,我國推進預防接種要做到“四有”——現場有急救人員駐守,有急救設備和藥品,有120救護車值班,有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救治綠色通道。同時,在新冠肺炎推進預防接種過程中,各地加強了疑似異常反應監測,加強了接種後人群隨訪,做好信息報告和管理。密切關註延遲的嚴重疑似異常反應,暢通轉診渠道,全力組織救治。接種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三查、七對、壹核實”的原則,確保接種安全規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
第三條國家實行最嚴格的疫苗管理制度,堅持安全第壹、風險管理、全程控制、科學監管、社會治理。
第四條國家堅持疫苗產品的戰略性和公益性。國家支持疫苗基礎和應用研究,推動疫苗研究和創新,將預防和控制重大疾病的疫苗研究、生產和儲存納入國家戰略。
國家制定疫苗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支持疫苗產業發展和結構優化,鼓勵疫苗規模化、集約化生產,不斷提高疫苗生產技術和質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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