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相愛的人,在壹起,為了愛情和更好的生活,彼此相愛,彼此理解,永遠走下去,不管生活的煩惱和幸福,壹直在壹起,直到老。
結婚
婚姻關系的成立具有三個基本的法律特征。第壹,婚姻的主體是男性和女性。婚姻不構成婚姻,除非是男女生理差異的結合。同性之間不能結婚。第二,婚姻是壹種法律行為。申請結婚的雙方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規定的婚姻登記手續,否則婚姻關系不產生法律後果,即無效婚姻,不受法律保護。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則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3.婚姻行為的法律後果是確立夫妻關系,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權利和義務。這種已經確立的夫妻關系,未經法定程序,任何單位、個人或夫妻雙方都無權解除關系。四、結婚的必要條件:壹是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二是必須達到法定年齡,三是必須符合壹夫壹妻制的要求,五是禁止結婚:壹是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二是禁止患有醫學上認為不適合結婚的疾病的人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