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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馬鞍山市雨山區法律規定產假多少天?

法律分析:產假最長為158天,其中法定產假98天,地方規定產假60天。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給予下列獎勵: (壹)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二)男方享受十天護理假;夫妻異地居住的,護理假二十天。職工在前款規定的產假和護理假期間,享受其在職工資、獎金和福利待遇。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產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可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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