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借款糾紛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即必須在兩年內起訴,否則無法通過司法程序處理。在受法律保護的借貸關系中,歸還借款是債務人的義務。但如果借款合同本身無效,比如借款人明知對方用於違法犯罪,仍然可以提供相關借款。此時借款人可以不還錢,即使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也不會支持原告的訴求,所以在借錢的時候,壹定要問清楚借錢的原因。法院對借款糾紛作出判決後會出具民事判決書,民事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都應受民事判決的約束。如果判決後債務人仍不還錢,借款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執行的期限。申請執行人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執行申請,申請執行的期限為兩年,自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的最後壹日起計算。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該案無論經過多少次審判,執行都由作出壹審判決的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壹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提供貸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催收貸款的,應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條貸款的利息不得提前從本金中扣除。提前從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按實際貸款金額歸還貸款並計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