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逾期不還的,當事人應當準備起訴狀,將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當事人還應當註意,原告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有明確的被告。
借錢不還的起訴流程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副本及相關證據;
2、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提交的文件和材料,並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向被告送達了原告的起訴書副本;
4.被告提出了書面答辯;
5.舉行審判。
綜上,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條、收據、借條等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債務憑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有責任為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糾紛,適用調解的,應當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