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簽發借據的目的如下:
1.證明雙方存在債權債務關系;
2.如果有附利息的約定,可以按照債務主張利息;
3.如果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債權人可以依據借條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還款。
借據的正確格式如下:
1.標題:標題壹般由語言名稱組成,即在正文的上方和中間用大字體寫“IOU”二字。有的人在這個位置寫“暫欠”或“現欠”等字樣作為標題,但這個標題的正文寫在下壹行的頂框裏。
2.正文:在借條正文中,要寫清楚多少錢或者什麽,多少,並註明還款日期;
3.題字:要簽上被欠單位的名字和經辦人的親筆簽名,欠條的簽字日期要寫清楚。單位要蓋公章,個人要蓋私章。
起訴欠款人的做法如下:
1,整理相應證據,準備向法院起訴;
2.寫壹份民事起訴狀,寫明借款人和借款人的基本情況、糾紛原因、訴訟情況等。;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並提交收集到的證據,等待法院受理案件;
4.法院受理案件後,積極參與審理。
綜上所述,借錢寫借條是有用的,借條的書寫格式要正確。債務人不還款可以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12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抵押權實現的情形,導致抵押財產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抵押權人有權自查封之日起收取抵押財產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權人未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債務人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孳息應當先抵作收取孳息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