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來討論:
第壹,各級領導幹部法律素質的提高是由其社會責任決定的。各級領導幹部是國家事務的具體管理者,肩負著重要的社會責任。如果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律素質得不到提高,就不能依法管理,就難以在實際工作中發揮表率作用,就難以組織人民群眾學法、用法、守法。因此,必須努力提高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律素質。各級領導幹部只有提高法律素質,才能具備領導廣大人民群眾依法參與國家社會事務管理的能力。
其次,各級領導幹部法律素質的提高是由依法治國的客觀內容決定的。依法治國,其中壹項重要內容就是要求各級領導幹部自覺遵守法律規範,依法處理日常事務,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辦事、依法管理。如果各級領導幹部沒有較高的法律素質,在工作中不依法辦事,就不能起到良好的示範作用,帶領人民依法治國。因此,法制觀念難以深入人心,國家的法治建設難以實現。
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