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借據格式的基本內容
借條的基本內容包括: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本外幣)、利息計算、還款時間、違約金(延期還款)、爭議解決方式、債務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素。壹旦產生糾紛,可以作為證據向人民法院主張債權,人民法院也會受理。借據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文件。壹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字,表示債務人已欠債權人欠條上註明金額的債務。款物返還後,借據被付款人收回,借據即失效。
二。借據的註意事項
貸款手續要齊全,再好的借貸關系,借錢也要打借條。沒有借據是最大的法律風險。法院審理借款案件時,應當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沒有書面借條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事實依據。如果沒有證據,就要承擔敗訴的風險。所以借錢的時候,借款人要主動寫書面借條,出借人也要提醒對方寫借條。如遇特殊情況,無法當場立下借據的,應由第三人作證,事後補足借據。還款時,還款人要註意收回借條,或者壹起銷毀借條。貸款人主張貸款丟失或損壞的,還款人應要求貸款人出具收據,還款人應妥善保管收據。關於身份,債權人應當查驗債務人的身份證件,並要求債務人本人書寫借據。如果借款人同時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債權人必須明確債務人是借款人本人還是他所代表的公司或企業。
借錢給朋友的時候,最好留下身份證復印件,為以後可能的訴訟做準備。因此,借條必須由債務人本人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