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在法定職責範圍內,受理跨市場、跨行業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金融消費者投訴。
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機構發生金融消費糾紛時,原則上應先向金融機構投訴。金融機構不服投訴或者在壹定期限內拒不處理,或者金融消費者認為金融機構處理結果不合理的,金融消費者可以向金融機構住所地、爭議發生地或者合同簽訂地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投訴。
金融消費者投訴包括舉報金融機構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行為,金融消費者可以按照舉報程序直接向金融機構住所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