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調解是壹種快捷簡單的調解方式。發生糾紛後,消費者和經營者本著相互信任的原則,就產品的爭議點(如價格、保質期、退款等)進行協商。)來解決糾紛。
雖然協商調解在維權方式上快捷簡單,但不壹定能解決所有的消費糾紛。當協商調解不成時,消費者可以去消費者協會通過投訴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是投訴調解的壹種,即由第三方(消費者協會)對有爭議的經營者和消費者進行勸導、說服,並進行溝通、調解,促進爭議的解決。
消費者除了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外,還可以到消保委或相關行政部門進行投訴和申訴。消費者通過消保委和行政部門維權時,應保留相關證據,並書面陳述相關事實依據和自身要求。
但是,投訴調解和協商調解壹樣,也不是萬能的。當兩者都失敗時,消費者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相關法律中,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其消費行為侵害的情形屬於民事訴訟的範疇,可以通過法律程序維護其合法權益。
此外,消費者還可以通過提起仲裁的方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需要爭議雙方達成協議,並將協議提交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同時,這種方式具有程序簡單、壹裁終局、專家仲裁、保密性好等優點,效率相對較高。
但在法律上,仲裁應該遵循仲裁或審判的原則,即妳只能在提起訴訟和申請裁決之間做出選擇,否則會浪費法律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