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認為,JD.COM與鴻海的合作不僅僅是租賃關系,更是壹種委托法律關系。鴻海提供的二期倉庫要按照JD.COM的要求量身定做,符合JD.COM的質量要求和驗收標準;否則,委托方即JD.COM有權拒絕接受承包商的工作成果。
至於鴻海聲稱的損失,JD.COM尚未支付鴻海建造倉庫之前的4800萬元原始保證金。鴻海可以選擇追求京東。COM的違約責任,但鴻海仍在JD.COM未支付保證金的情況下開工建設青浦二期倉庫。2013 9月10日,JD.COM提出“二、三層均勻靜荷載2噸/平方米”的標準。雖然鴻海以為京東。COM的要求過於苛刻,他決定獨立承擔變更費用。初期建設方案和二期改造方案都沒有得到JD.COM的書面批準。鴻海顯然已經意識到JD.COM態度消極,違約跡象明顯,所以仍然選擇繼續建設,最終建成不符合JD.COM標準的二期倉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