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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譯應遵循的原則

在翻譯中,應該避免兩個極端。在使用直譯和意譯時,首先要透徹理解作者的思想和原文所表達的情感,然後按照壹些基本的翻譯標準和方法將源語翻譯成目的語。只有這樣,我們才能說我們對作者和讀者都負有責任。這些都是他們的相似之處。此外,在直譯中,我們應該盡量擺脫僵化的模式,嚴格遵守翻譯標準,並盡量靈活運用;在意譯的實踐中,我們應該註意避免主觀性、無根據的斷言或任意組合。他們的最終目標是譯文必須忠實於原文,通順流暢。無論如何,如果有必要,我們可以交替使用這兩種方法,或者將它們結合起來,這樣讀者在閱讀譯文時,就能獲得與閱讀原文相同的效果。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直譯和意譯是相互協調、相互滲透的,是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我們不能否認其中任何壹個。它們之間沒有排斥關系。在翻譯過程中,如果直譯和意譯不能完美結合,就不會有完美的翻譯。總之,在翻譯過程中,直譯和意譯是相互依存、密切相關的,它們各有各的作用。二者的異同是它們存在的基礎和理由。我們反對任何否認或忽視直譯和意譯共存價值的觀點。我們也反對強調壹方而忽視另壹方的觀點。錢歌川先生說,“翻譯沒有固定的規則和方法”。我們只能在實踐中積累經驗,找到壹些規律,把直譯和意譯自由地運用到翻譯實踐中去。另外,要深刻理解直譯和意譯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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