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角度來說,其實蘋果手機並沒有贈送充電器,侵犯了消費者相當大的權利。畢竟充電器是買賣手機的必備物品。無論蘋果出於什麽目的取消手機充電器,都不應該,相當於變相漲價:壹個蘋果原裝充電器要多付壹兩百,這是變相漲價!在巴西和世界其他國家,其實都有懲罰蘋果不給充電器的做法。事實上,蘋果不贈送充電器已經侵犯了消費者購買手機的相關權利。
北京化工大學、東華大學法律系學生狀告蘋果手機違約。其實不太可能勝訴。畢竟,蘋果在解釋條約和向外界表達義務方面做得很好。很多時候,不管是線上還是線下,基本都能看到沒有充電器的宣傳欄。同時,去線下商店購買時,店員也會告知充電器未附送的事實,因此很難認定蘋果違約。
但無論如何,這些大學生能積極拿起法律武器維權,同時能告訴消費者,他們能正視自己的權益保護,是壹種勝利,具有積極意義。
綜上所述,北京上海法國學生起訴蘋果不送充電器勝訴的可能性不大。畢竟蘋果在信息公開和合同固定方面做得很好。其實從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角度來說,還是起訴比較好。畢竟更容易贏得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