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法規如下: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壹條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2.駕駛機動車應當遵守哪些道路安全法律法規?
1,責任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理念和方針,實現零違章、零事故、零傷亡、零損失、零投訴的目標,確保交通安全;
2、責任內容:
(1)審核新駕駛員資質和身體狀況,建立機動車和駕駛員檔案;
(2)駕駛員必須經過安全專業技術培訓和考試,持有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資格證,並定期復審。必須對新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並對機動車和駕駛員進行統壹編號(車輛和駕駛員編號壹致),發放上崗證;
(3)充分利用安全日活動,定期組織或督促駕駛隊伍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堅持每日班前安全講話,督促和引導司機提高安全意識和遵紀守法意識;
(四)加強對機動車和駕駛人的安全檢查和巡查,督促駕駛人維護車輛,對發現的隱患及時安排維修,排除故障,確保車輛安全技術處於良好狀態;
(5)無違章指揮;
(6)為駕駛員提供良好、安全的駕駛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