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的內容包括總論(經濟法的主體、基本原則、價值和概念等。)、市場調節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國有資產管理法、固定資產投資法、宏觀調控法、金融法、稅法、金融法。
所謂經濟法,是現代國家在宏觀調控和市場調節過程中調整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我們應該從以下三點來把握這個概念:
1,經濟法是經濟法律規範的總稱。
2、經濟法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3.經濟法調整壹定範圍的經濟關系。
經濟法有自己獨立的調整對象。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指受經濟法幹預、管理和調整的具有社會公共性的經濟關系,可以概括為:
1,國家調節經濟組織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
規範組織法的目的是防止壟斷組織的出現,從組織上保證市場經濟的順利發展。這方面的法律有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個人投資法等等。
2、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國家對經濟關系的幹預。
國家幹預市場經濟運行是經濟法調整的重要方式。這方面的法律有證券法、票據法、破產法、金融法、保險法、房地產法、環境法、自然資源法等等。
3、國家管理、規範經濟關系過程中的經濟秩序。
日本學者單宗昭信認為,經濟法是國家調節市場支配地位的法律,現代經濟法的核心是壟斷禁止法。這方面的法律有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