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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寫安全技術交底?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3號)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不難看出,安全的技術交底應由項目的技術負責人進行,而不是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員只是監督交底工作的實施,最多參與交底工作,不能作為交底工作的負責人簽字。

專業施工方(直接總包)的專業技術人員、項目負責人或工長為交底人,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審核。根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要求,專業施工方項目安全員應進行見證監督。接受交底的人是施工隊中的每個操作人員。雙方相關人員應簽字確認。

擴展數據:

安全技術交底的作用

1,細化優化施工方案,從施工技術方案的選擇上保證施工安全,從施工方案的編制和審核上讓施工管理和技術人員把安全放在第壹位;

2.讓壹線作業人員了解和掌握作業項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註意事項,減少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可能性;

3、工程施工中的重要環節,嚴格來說,沒有交底就不能開工。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安全技術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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