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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傷害可以構成故意傷害。

法律解析: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達到壹定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侵權人給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賠償責任根據精神損害的種類和因果關系確定。反應性精神病的發病與精神損害有直接關系,行為人壹般應負全部賠償責任。癔癥、各種心因性精神障礙、神經癥首次發病,其發病與精神損傷密切相關。行為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應當進行適當賠償。精神損害只是精神分裂癥等精神疾病的誘因,首次發病應承擔部分賠償責任,復發可適當賠償。壹般主張精神損害賠償通過調解協商壹次性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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