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醫院醫保使用規定如下:只要治療項目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相關費用可以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口腔醫院的服務範圍:
1,口腔檢查與診斷:包括常規口腔檢查、X線檢查、CT檢查等。
2、牙科治療:涵蓋蛀牙治療、牙髓病治療、牙周病治療等。;
3.牙齒修復:包括缺牙的橋接、種植、義齒安裝等。
4、口腔美容:牙齒美白、矯正、貼面等美容服務;
5.口腔手術:如拔牙、牙槽骨手術、頜面腫瘤手術;
6.兒童口腔保健:專門針對兒童的口腔預防、治療和保健服務。
綜上所述,口腔醫院可以用醫保,但是種植牙、植牙等美容項目不能報銷。門診醫保可報銷牙科治療費、手術費等治療費用,住院除假牙費外可按規定結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