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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醫療糾紛調解找哪個部門?

2009年9月,在新疆自治區司法廳、新疆自治區衛生廳、新疆自治區保監局的大力支持下,新疆自治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新疆自治區醫調委)宣告成立並正式掛牌辦公。調解委員會作為專門處理醫療糾紛的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不隸屬於任何行政組織,而是獨立於醫患雙方的第三方調解組織。業務上受衛生、司法、保監局等行政部門指導,不向當事人收取任何費用。主要負責醫療糾紛的醫學技術鑒定,以及醫療糾紛、醫療事故和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的定性、定責、定損、定賠的法律服務;負責調解醫療糾紛,督促實施醫療糾紛調解,研究醫療糾紛的發生、發展、演變,在衛生行政部門領導下組織醫療機構做好醫療糾紛預防工作。搭建醫患雙方平等溝通、和諧對話、妥善解決醫療糾紛的橋梁,將醫療糾紛從院內轉移到院外,建設平安醫院。

目前,新疆自治區醫調委工作人員13人,基本由醫療、法制、公安、檢察、司法系統組成。他們聘請了法律顧問,建立了醫療專家庫,成立了自治區醫療責任保險事故鑒定會和自治區醫療責任保險事故聯席會議,解決保險損失和理賠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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