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以農村貧困人口為重點,進壹步放寬經濟困難標準,降低法律援助門檻,取消法律援助事項範圍限制,幫助更多貧困人口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生產生活基本問題,享有平等的法律保護。
二是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務機制。通過加強法律援助工作站、點建設,簡化審批程序,打造法律援助“市區半小時、農村壹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方便貧困群眾及時就近申請法律援助。
第三,積極參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紮實推進壹村壹名法律顧問工作,組織律師、法律工作者到村(社區)擔任法律顧問,開展法律咨詢、普法和人民調解,滿足基層組織和群眾對法律知識和法律服務的基本需求,實現群眾不出村(社區)就能享受基本法律服務。
對所有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在辦理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時簡化了手續,開通了綠色通道,為脫貧致富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