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警察辦案慢怎麽督促警察?

警察辦案慢怎麽督促警察?

第壹:直接找辦案單位領導;

第二:找公安局政工監督科;

第三:找政法委執法監督部;

第四:信訪方式。

當然,如果因為辦案不力涉嫌瀆職,可以向紀委舉報。

壹、如何應對警察拖延辦案

首先要看是民事案件還是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中,我們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刑事案件可以上訴到檢察院。

被害人可以通過檢察監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三條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偵查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

這是人民檢察院監督公安機關的法律依據。被害人請求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進行監督,不僅有利於維護自身權益,也有助於實現人民檢察院作為法律監督機關的職能。

可以向當地檢察院提出申訴,檢察機關會根據被害人提供的相關材料,在進行必要的調查後,監督公安機關依法進行刑事立案。

第二,警察向哪裏舉報違法案件?

向省公安廳督察總隊匯報。

(1)模式

舉報人、投訴人向省公安廳督察總隊舉報時,應當向接待來訪人員盡可能詳細地反映被舉報、被控告的事項,接待來訪人員應當做好記錄或者以書面形式移交來訪人員,並留下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和聯系電話,以便調查取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偵查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 上一篇:金融證書有哪些?
  • 下一篇:拒絕服兵役是怎麽判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