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爆炸物,如彈藥、火工品、爆破器材及其仿制品;
2、控制工具;
3.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機(氣)、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煙餅等。
4.腐蝕性物質,如鹽酸、硫酸、硝酸、液體蓄電池等。;
5.有毒產品,如氰化物和劇毒農藥;
手銬屬於警用裝備,壹般不允許帶上飛機。乘坐民航飛機嚴禁隨身攜帶任何警用裝備,以免在安檢時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延誤航班。公、檢、法部門因工作需要必須攜帶的,應當出示有效證件,辦理警用裝備托運手續。
法律依據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人民警察的警徽、制式服裝和警械由國務院公安部門統壹監制,並與其他有關國家機關共同管理。其他任何個人或者組織不得非法制造或者銷售。
人民警察的警銜標誌、警服、警械和證件由人民警察專用,其他任何個人或者組織不得持有或者使用。
違反前兩款規定,非法制造、出售、持有和使用的人民警察標誌、制服、警械和證件,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