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婚姻登記中心已遷至秣陵路80號3樓,原地址已停止受理相關業務。
靜安區民政局的主要工作是承擔區委區政府交辦的相關工作。
擴展數據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民政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制定本地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劃。
2、負責擁軍優屬和優撫工作,負責現役軍人和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的優待,以及擁政愛民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3.起草制定本區創建全國雙擁模範城的工作規劃、年度計劃、相關規定、措施和實施意見;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區雙擁創建工作;具體負責全區雙擁創建的監督、考評、表彰和獎勵工作。
4、組織實施軍隊退伍義務兵、復員誌願兵、轉業到地方安置的軍隊離休幹部和退休(退職)軍人;指導全區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管理工作;負責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5.組織協調救災工作;負責本轄區救災物資的組織、運送和日常社會捐贈;代表區政府接受、管理和發放救災款物,並監督其使用。
6.負責社會救助;組織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制定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負責養老機構執業審批,指導各類福利設施和養老機構的服務管理。
參考數據
百度百科-靜安區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