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安全生產法規定第壹崗是證。
先取證需要多長時間?2014修訂的《安全生產法》規定,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可以先上崗,但必須經過主管部門考核,取得相應證書,即“先證後發”。此次修訂的目的是為了符合使用國當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精神,降低相關人員資質,創新監管模式。政府從事前監管變成了事後監管,監管的內容和要求沒有變。但是先取證多久不清楚,要看主管部門的要求和用人單位的情況。
二、危險品的生產
商業和倉儲單位以及采礦、金屬冶煉、建築和道路運輸單位專業性強、危險性大,屬於事故多發領域。因此,對這類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該有更嚴格的要求。劉守民介紹,原《安全生產法》規定,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持證上崗”。
綜上,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管理規定,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自任職之日起6個月內通過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