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2.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處十日以下拘留,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其戒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
交通肇事罪的定罪與處罰:
1,飲酒、吸毒後駕駛機動車的;
2.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
3.明知汽車有故障而不及時修理和駕駛的;
4.知道沒有牌子或者報廢車還在開;
5.行駛的汽車嚴重超載;
6.交通事故後逃逸。
綜上,酒駕將被扣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至2000元。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處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及時糾正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根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處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情節輕微,不影響道路交通的,指出違法行為,口頭警告後放行。
第八十八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