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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補貼條件

就業補貼條件如下:

1.通過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壹招生考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獨立學院、高等職業學校等院校應屆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畢業生;

2、屬於困難家庭;

3.畢業年度結束時未就業並登記為失業。

壹次性就業補貼的補貼條件和標準:壹次性就業補貼是指對高校畢業生的壹次性就業補貼,需符合以下條件:

1,畢業後兩年內第壹次就業,在同壹企業,依法辦理就業登記,簽訂期限超過1年的勞動合同,為職工繳納基本養老金、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費1年;

2.補貼標準為壹次性補貼,大專學歷每人3600元,本科及以上學歷每人6000元。

壹次性就業補貼的申請對象:壹次性就業補貼的申請對象不再局限於企業。可由用人企業向企業營業執照所在地的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報,也可由畢業生本人申請。補貼金額直接發放給畢業生,更方便大家享受政策。

壹次性就業補貼申請材料如下:

1.申請時需要填寫《高校畢業生壹次性就業補貼企業申請表》或《高校畢業生壹次性就業補貼個人申請表》。表格可從當地就業和創業網站下載;

2.身份證和畢業證等當地人社部門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就業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第十條涵蓋離校後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擴展至離校後兩年內艱苦邊遠地區、老工業基地、國家級貧困縣未就業的中職畢業生。吸納上述人員參加就業實習單位,給予壹定標準的就業實習補貼,用於實習單位支付實習生實習期間的基本生活費,為實習生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對實習生進行指導和管理。見習期滿見習保留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可適當提高見習補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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