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情如下:
1,根據實際情況,對隔離戶貼封條,設置提醒標誌等措施,確保隔離期間整戶不準外出;
2、實施隔離人員住單間;
3.實施“壹對壹”和“人盯人”措施,確保每家每戶都受到控制;
4、建立管理臺賬,做到每人壹表,每個社區、社區詳細登記被隔離人員的基本信息、隨訪記錄、隨訪管理清單;
5.確保每天隨訪兩次,測量體溫,註意身體和心理狀況;
6、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並按規定迅速轉移處理。
隔離控制措施分為三個級別:
1,新冠肺炎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必須集中到醫療機構進行隔離治療;
2.患者與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以及密切接觸者,需要在集中隔離點進行隔離;
3.被指定為中等風險地區的人們被要求在家隔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二十壹條醫療機構必須嚴格執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範,防止傳染病的醫源性感染和醫院感染。
醫療機構應當指定專門部門或者人員承擔本單位的傳染病疫情報告、傳染病防治和責任區的傳染病預防工作;承擔醫療活動中醫院感染相關危險因素的監測、安全防護、消毒、隔離和醫療廢物處置。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指定專人對醫療機構的傳染病預防工作進行指導和評估,並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第三十七條依照本法規定負有報告傳染病疫情責任的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隱瞞、謊報或者緩報傳染病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