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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權是否應該向房管局登記?

居住權需要在房管局登記。居住權的設立以登記為要件,登記是居住權設立的公示方式。居住權的設立以登記為要件,登記是居住權設立的公示方式。依申請登記居住權是不動產登記的基本原則,因此該原則也應適用於居住權登記。創始人和居住權持有人通過申請的方式向房管局申請開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是為了特定人的利益而設定的人身役權,具有很強的人身依賴性,只能由特定權利人享有,他人不得轉讓和繼承,其流通和繼承受到很大限制。住房困難問題滿足了家庭成員的需求,體現了家庭成員互助的性質。居住權的歷史淵源決定了它具有人身專屬性、終身性和自由性的特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三百六十八條設立了無償居住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是在登記時確立的。

居住權與宅基地使用權的區別

居住權與宅基地使用權的區別在於:

1,不同科目限制。居住權的主體是有住房需求的自然人,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必須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2.不同的對象。居住權是在房屋上設立的用益物權,宅基地使用權是在用於建造住宅的土地上設立的用益物權;

3.采集方式不同。居住權是通過合同、遺囑等民事法律行為設立的,而宅基地使用權不依賴於法律行為,而是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通過申請、批準而取得的。

4.權利的術語是不同的。居住權的期限根據設立權利的意思表示確定,但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期限;

5.是否薪酬不同。雖然居住權的設立原則上是無償的,但當事人可以約定自行支付,而宅基地使用權的設立則是無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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