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礦山企業安全費用按原礦產量和單位產量提取標準按月提取。
施工企業計提建築安裝工程費用的0%-2%;危險品生產企業以本年實際銷售收入為基數采取超額積累逐月提取的方法。
道路運輸企業以營業收入的0.5%-1.5%作為權責發生制。
並規定:省級政府已制定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辦法的,提取標準低於本辦法規定的,應當按照本辦法進行調整;高於本辦法規定標準的,按照原標準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三條安全生產必須堅持中國* * *生產黨的領導。
安全生產工作要以人為本,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從源頭上防範和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安全生產必須行業管理、企業管理、生產經營管理,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從業人員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機制。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壹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他負責人對其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權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並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第十壹條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保障安全生產的要求,依法及時制定相關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並根據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執行依法制定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確保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