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上線不是抓人才立功。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舉報才是立功。立功必須由罪犯自己來進行。犯罪分子的親友為其提供重要線索,幫助其偵破其他案件或者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不視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現。
立功是我國刑法中的量刑制度之壹,分為壹般立功和重大立功。壹般立功表現為阻止他人實施犯罪活動,檢舉、揭發監獄內外犯罪活動,或者提供重要破案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在生產、科研技術創新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重大立功表現是指犯罪分子阻止他人實施重大犯罪活動;舉報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主要犯罪嫌疑人;有發明創造或重大技術創新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八條* * *有立功表現的犯罪分子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偵破其他案件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自首和立功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五條根據刑法第六十八條第壹款的規定,犯罪分子到案後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包括* * *同罪案件犯罪分子揭發共犯* *同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經查證屬實的;為偵破其他案件提供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制止他人犯罪活動;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共犯);有其他有益於國家和社會的突出表現的,應當認定為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