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屬於車主繳費範圍的,可以拒付;
2.服務質量差可以暫時拒付;
3.業主有權拒絕提供未經業主同意或同意的服務。
不交物業費的解決方案
1,通過電話詢問、上門走訪等形式,了解業主拖欠物業費的原因。業主反映的問題真實存在,物業服務企業能力範圍內能夠解決的,應當積極為業主解決問題,直至業主滿意;
2、可以出具物業費通知單;
3.督促其配合物業管理,盡快繳納物業費;
4.經上述溝通,逾期不繳納物業服務費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通過司法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綜上所述,拒絕繳納物業費最好的辦法是,如果服務不在業主付費範圍內,服務質量太差,服務沒有得到業主的同意或同意,業主有權拒絕繳納。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壹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從其約定承擔連帶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移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繳納。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從其約定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十五條
違反物業服務合同,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不繳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