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條件對大多數人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這不是入學考試,而是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關系到未來法律秩序的構建。
已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和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放寬條件
《法律考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實施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在壹定時期內,可以適當放寬艱苦邊遠和少數民族地區考試考生報名學歷和考試資格標準,單獨管理其法律職業資格。具體辦法由全國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協調委員會確定。
通過率
司法部通常不會公布關於通過率的官方數據,但每年都會公布報考人數和最終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名單,讓我們可以壹窺通過率的具體情況。
司法部副部長熊選國在2021年3月25日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公布的數據顯示,2016年至2020年期間,全國共有313萬余人報名參加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司法考試),其中42萬余人通過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通過這個數據也可以知道近幾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司法考試)的總通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