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汽車撞上護欄,當事人應及時報警。護欄屬於公共財產。當交通事故造成這些財產損失時,壹般應該先報警,等待交警處理,認定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及時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傷者改變現場的,應當註明地點。乘客、過往車輛駕駛員、路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不能立即撤離現場的,應當及時報告執勤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
二、交通事故的構成要素有哪些?
1,壹定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比如行人在移動中與行人發生碰撞,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
2.事情發生在路上。道路是指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和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場所,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供公眾通行的場所;
3.運動時會發生。它是指車輛行駛或停車時發生的事件。如果車輛處於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與車輛發生碰撞或者上下車過程中發生的擁擠、摔倒、人員傷亡的事故,不屬於交通事故;
4.出事了。指碰撞、碾壓、刮擦、翻車、撞車、爆炸、火災等現象之壹;
5.肯定有損害後果。損害後果僅指直接損害後果,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