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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律師事務所需要什麽?

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有符合法律要求的律師;創始人應為具有壹定執業經驗且三年內未受到停止執業處罰的律師;有符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數額的資產。關於設立律師事務所需要什麽條件的問題,以下是邊肖的詳細回答。

壹、設立律師事務所的條件是什麽?

我國法律對律師事務所的設立有具體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四項具體要求:

1,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2.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律師;

3.創始人應為具有壹定執業經驗且三年內未受到停止執業處罰的律師;

4.有符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數額的資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十四條。

二、申辦律師事務所應提交哪些材料?

1.提交材料清單

2.申請表

3.律師事務所章程

4.個人協議

5、發起人資格證明材料

6.資產證明

7.辦公空間使用證明

8.擬聘用會計師的有效證件。

9、規模發展保證

10,五個備選名稱

11.登記機關要求查閱的其他材料。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妳有所幫助。如有其他問題,可點擊下方按鈕或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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