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個連續加班違反勞動法的問題,有以下回答:3。由於生產特點,企業不能執行國家實行的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壹天,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作息措施。《勞動法》第九十條也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可以並處罰款。”1.妳公司未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或其他重大情況要求妳每天加班是違法的。二、單位侵犯勞動者權利的,勞動者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並由單位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第三,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反應單位的上述行為,尋求救濟。國家規定的加班工資標準包括最低工資和最低加班工資,按照最低工資計算。加班是有報酬的,國家規定的加班工資標準是:法定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300%,且不得以補休或者補休代替。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休息日或者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如果單位沒有為員工規定調整或補休的時間,員工有權要求雙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