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衛生許可證》需要根據申報的類別在當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辦理。處理。“衛生許可證”是指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由從事餐飲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頒發的衛生許可證,許可證號登記備案。
2.營業執照在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它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規定。
3.《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也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申請。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十九條規定,申請個體行醫的執業醫師,註冊後必須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執業滿五年,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行醫。
符合上述條件的,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根據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由衛生行政部門決定是否批準設置,同意設置的,發給《醫療機構設置批準書》,由申請人準備相關材料和材料並進行現場審核,經審核合格後,發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參考資料:
中國人民代表大會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