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2021的婚姻法,我覺得應該增加壹些保護婚姻中弱勢群體女性的條款。畢竟在這些過往的案例中,女性占了絕大多數;而且女性天生體質就比男性弱。
個人認為,2021婚姻法頒布後,應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壹是做好婚姻法的普及工作。其實婚姻法是很完善很健全的,但是對於普通人來說,知法的人太少了。而且,很多人都不知道婚姻法的存在。在他們看來,只有法律這個詞,沒有其他向下細分的概念。
所以2021除了修改婚姻法的相關規定,還需要普及婚姻法。特別是對於家庭暴力和如何處理不幸福的婚姻,讓人們知道自己的行為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
我想很多人在知法之後都不會輕舉妄動,積極糾正自己的錯誤行為。
第二,更加關註婚姻中的弱勢群體。在婚姻中,女性是站在弱勢群體壹邊的,無論是身體上還是能力上都和男性有壹定差距。
在這樣的情況下,女性很容易受到男性的欺負和擠壓。大家都處於閉門造車的狀態。如果女方不說出來,我想沒有人會知道真實情況。
因此,應更多地關註婚姻中的弱勢群體,設立相關的調節勸導辦公室;讓這些不快樂的弱勢群體有依靠的力量。
以上是我2021對婚姻法的個人看法。有什麽好的想法可以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