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附原文:要依托現有景觀等獨特風光,讓城市融入自然,讓居民看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要盡快劃定各個城市特別是特大城市的開發邊界,把城市放在大自然中,把綠水青山留給城市居民;要註意保留村莊的原始風貌,精心砍伐樹木,不填湖,少拆房屋,盡可能改善原有村莊形態下居民的居住條件;要傳承文化,發展具有歷史記憶、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的美麗城鎮。
3.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於2月12-13在北京召開。會議提出了推進城鎮化的主要任務。其中,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解決好人的問題是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關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九條:礦產資源、水、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自然資源都屬於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法律規定集體所有的森林和山嶺、草原、荒地、灘塗除外。
國家保障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保護珍貴的動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自然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