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各級黨組織頒發的獎章、徽章、獎狀、證書等榮譽文件和證書,出示的相關工作證明;
3 .黨內重要刊物和宣傳材料;
各級黨組織的網站;
5.黨員教育基地、黨員先鋒崗、黨建宣傳欄(墻)、黨群服務中心、黨員活動室等基層黨組織活動場所;
6 .開展黨的對外交流活動。
法律依據:《中國* * *產黨關於黨徽黨旗的規定》第六條在下列情況下應當使用黨徽或者黨徽圖案:
(壹)召集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代表會議和地方代表大會、代表會議,在顯著位置懸掛黨徽,黨徽兩側各插五面紅旗;
(二)召開黨的中央和地方委員會全體會議,在顯著位置懸掛黨徽;
(三)黨的中央和地方委員會及其工作部門、黨的中央和地方委員會在特定地區派出的代表機關及其工作部門、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黨組和黨的基層組織的印章(印模),中間刻有黨徽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