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搞清楚這個管理責任屬於誰。公共設施由物業負責,從維修基金中支付;非公共設施要看是屬於專屬部分還是* * *部分。當事人之間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專有部分的所有人負責管理和維護。但對於* * * *的某些部分由誰來負責管理和維護,存在爭議。如果防水層有設施作為* * *,由於屬於隱蔽工程,壹般認為樓上住戶作為實際使用人應承擔合理使用的行為義務,樓下作為受益人也有相應的義務,主要體現在費用承擔上。
2.開發商責任:保修期內,非人為原因造成漏水,由開發商承擔全部責任。
法律依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
第七條在正常使用情況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
1.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設計文件中規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外墻,5年;
(3)供熱供冷系統,由兩個采暖期和供冷期組成;
四電氣系統、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2年;
5.改造工程為期2年。
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第八條房屋建築工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