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事業編制,是指用人單位在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後,發布《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並憑通知書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並辦理相關手續。簡單來說,就是進入體制內。壹般企業中人員的經費都是由花費國家企業費用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也就是和公務員壹樣,由國家承擔工資等費用。
二、總量控制備案制度
總量控制額度備案制是公益性二類事業單位的壹種創新管理方式,待遇和事業編制沒有區別。控制總量實際上是浮動編制。這不是針對個人的。編制是公司的,妳在公司,那就把編制掛了。如果辭職或辭退,那麽收回編制,繼續用於下壹個人。醫院,中職,孩子現在都屬於這壹類。簡單來說,目前員工數量不夠,單位用人需求大。所以采取總量備案制,控制從業人數。而通過總量控制進入單位的,在職期間享受與企業工作人員同等的福利待遇,但沒有編制。
控制總量也叫控制數,控制總量,已知人員總量的歸檔(管理),人員控制數。是滿足事業單位實際用人需求,逐步打破編制限制的新嘗試。同工同酬,同等待遇。在崗位聘用、職稱評定、工資分配、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管理使用等方面,,完全壹致,但不納入編制,納入控制總量的教師不編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獲得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職業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交勞動爭議解決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